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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小产权房有何法律风险

2010-02-26 00:00:00
编辑:建方律师

近日,读者王女士来电话咨询其打算购买大连市高新园区一处小产权房,因暂时办不了产权,问是否有法律上的风险,现在针对小产权房国家的政策是什么?

        律师解答: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的房屋,仅有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的盖章以证明其权属,并没有国家房屋土地管理部门盖章确认,没有国家所发的产权证,这种房屋被视为乡产权,即小产权房屋。我国众多城市郊区,在农村小城镇建设,发展农村住宅小区的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本村集体土地上集中建设农民住宅楼,除用来安置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外,还以较低的价格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且这种现象在农村越来越普遍,是农村城镇化的一个特征。这种小产权房的建筑用地归集体所有(就是乡镇政府),但在建设时一般不会上报市土地管理局,也没有向国家缴纳相应的土地使用费用。名义上这种房是只能供户口在本乡镇的人居住的,但是现在已逐渐演变成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商品房。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贠小苏在谈话中指出,由于各地小产权房的情况不一样,国土资源部不会出台统一的处理意见,各地方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台相应政策。其在谈话中同时提到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商品房都是违法的,小产权房实际上是无产权的违法建筑。由此,在没有明确政策规定的情况下若日后一旦面临国家征用的情况,小产权房所有人的权益将不会依法得到保护。

        律师提示:
        不管将来国家如何出台政策、法律,就目前购买小产权房来说,面临的风险要大于预期的收益。即使将来国家允许以补办手续和补交费用的形式取得正式产权,也不可能给买受人“免费的午餐”。加上土地出让费用、应向国家缴纳的税费等,买受人所获得的收益恐怕所剩无几。如果国家未来的政策对买受人的利益不予承认的话,买受人恐怕要面对无法“保本”的危险。所以,建议买房人谨慎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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