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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大修可以使用维修资金吗?

2010-02-26 00:00:00
编辑:建方律师

      市民李先生居住在大连市某小区3号楼十五层,已有十余年。近日李先生下班回家时,发现电梯没有运行,物业企业在电梯上发布公告:“因电梯故障,暂时停运,望业主谅解。”李先生等业主在无奈中每天爬楼。开始物业企业以电梯检修需要配件从外地空运过来等原因进行说明,但这样的艰难日子持续了一周多后,电梯仍未恢复运行。物业企业在业主的强大压力和质问声中,道出了因电梯老化需要大修但维修资金不足而导致无法维修电梯的实情。李先生等业主认为,业主在购买房屋时已经交纳了维修资金,并且每月交电梯费,物业企业理应及时维修电梯,遂与物业企业发生争执。

        律师解答:
        李先生等业主所遇到的电梯大修费用问题,涉及住宅专项房屋维修资金如何依法使用的有关法律规定。李先生所使用的电梯已经十多年,过了电梯质量保修期,此次大修,是否可以使用维修资金呢?大家看一下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物权法》实施后,国家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制定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该办法于2008年2月1日起实施。根据管理办法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物业管理条例》作为更高一个层面的国务院行政法规也规定,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并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而住宅中的电梯就属于这里所指的共用设施设备。因此,电梯的大修可以使用维修资金。当然,维修资金的使用在业主大会成立前和业主大会成立后需履行不同的法定程序后,方可依法进行使用。
   
       律师建议:
       小区业主或小区物业企业遇到过了质量保修期的电梯等共用设施设备需要进行维修、更新等,资金需要量较大时,可以依法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对于没有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实行由物业企业或无物业管理的小区业主提出使用建议、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等六个程序,依法使用维修资金;对于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实行由物业企业提出使用方案,业主大会讨论通过使用方案等七个程序,依法使用维修资金。广大业主应爱护自己的房屋及共用设施等,及时督促物业企业进行保养、维护和维修。电梯等设备需要大修时,依法配合物业企业按照有关法律程序使用专项维修资金,避免出现本文中李先生所遇到的爬楼梯山下楼的尴尬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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